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国家、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水平的有关政策为依据,以解决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面临的困难和需求为目标,切实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保障和维护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坚持公平公正、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府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社会化照料服务,真正实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 起草过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聊 民发〔2016〕227号)、《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民〔2018〕51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民〔2023〕10号)等文件要求,县民政局启动了文件起草程序,召开座谈会,学习先进地区做法经验,深入研究探讨相关条款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相关部门、镇(街)、企业等征求意见建议。请民政局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评估论证会议,出具评估报告,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县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上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基本服务,使我县社会救助、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养老服务更加精细化、精准化,困难群众对政府社会救助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重要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是国家、省、市的明确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县民政局牵头定期组织承接服务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明确照料护理工作范围和要求,掌握专业服务知识,指导各镇(街道)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及照料护理协议签署工作;各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实施效果,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2、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指导镇(街道)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完成情况。深入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镇(街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和建议,及时查处公众和媒体发现揭露的问题。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郭念达
咨询电话:0635-736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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