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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莘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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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莘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30
发文日期: 2023-11-30
文号:莘政办发〔2023〕24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单位:莘县民政局
文件状态: 有效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莘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莘政办发〔2023〕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莘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莘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创建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工作,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3〕2号)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整体有效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要素资源,突出改革集成,推动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和工作创新,扩大有效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共建共享。把党的领导贯穿养老服务体系全过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尽其责,推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投身养老服务建设,全面提升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

(二)坚持需求导向、群众满意。坚持“养老服务跟着老人走”理念,精准分析全县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有效供给能力,满足全县老年养老服务需求。

(三)坚持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在统筹谋划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目标的基础上,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分期分步、稳妥有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创建内容

(一)强化保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动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统筹财政资金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将养老服务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加强基层养老服务力量的有效措施。

(二)完善支持政策。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支持政策,建立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暖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创新综合监管、农村养老、融资支持、闲置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养老服务政策。

(三)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全县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发布、更新、公开制度,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特殊老年人巡访制度,加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关爱;建立60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建立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适老化改造;建立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增加有效供给。在县级层面,至少建成一处以专业照护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发展普惠养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不同层次的养老机构,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推进“互联网+养老”模式,打造全县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在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村(社区)层面,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服务载体。在家庭层面,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五)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综合监管,确保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率达到100%。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确保养老机构全部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消防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加强队伍业务素养提升,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推行养老服务设施统一展示标识,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建立和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创新运营模式,推动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和运营,引进培育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优化敬老院发展布局,根据“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逐步推行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和购买服务工作。探索农村养老、孝善基金、互助养老等新模式,加强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模式,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三、部门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党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及时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大数据基础建设,指导建立完善养老数据资源管理体系,负责养老信息资源的收集。

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市场,统筹养老服务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维护特困、弱势群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安排,不断优化调整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和使用效益。积极发挥彩票公益金作用,确保更多的资金用于村(社区)养老服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加快推进发展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做好全县敬老院、养老服务体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实施适老化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加强养老机构设施质量安全工作监管。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及时纳入并按照规定开展医疗救助。积极推进长期护理险惠及更多老年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土地需求,在用地指标上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倾斜。对新建住宅小区,在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要严格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实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会同民政局落实推动全县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惠老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应用。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案件。

县司法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将老年人文化需求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文化娱乐项目,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定期开展“送文化进敬老院”“送戏进幸福院”等面向老年人的文娱活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养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县统计局:负责配合、协助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受理审批登记养老机构,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养老机构向属地民政部门备案。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对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县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注重典型培育,强化舆论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积极参与,进一步形成尊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风尚。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兑现养老服务投资奖补、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县民政局加强监管,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四)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依据职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附件:莘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莘县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云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万长荣  副县长

马彦青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成  员:陈建魁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立峰  县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四级调研员,县委两新组织工委书记

高剑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忠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向阳  县司法局局长

庞同民  县财政局局长

     孔红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刘  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广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涛  县统计局局长

徐振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学才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吴朝波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连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生强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耿兆庆  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康怀航  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昂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文国  古云镇镇长

郭继锋  徐庄镇党委书记

宫宪民  河店镇党委书记

张先昌  燕塔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保杰  莘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来庆  东鲁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岗  莘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祖国  燕店镇镇长

刘亚东  俎店镇镇长

杨留光  董杜庄镇镇长

董留源  大王寨镇镇长

沈  欣  魏庄镇镇长

于文强  王奉镇镇长

董晓光  张鲁回族镇镇长

马晓辉  朝城镇镇长

孙龙林  妹冢镇镇长

马瑞兵  张寨镇镇长

梁文宸  十八里铺镇镇长

张守伟  樱桃园镇镇长

魏永利  古城镇镇长

宋占红  观城镇镇长

刘洪磊  大张家镇镇长

文晓晖  王庄集镇镇长

董新朝  柿子园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马彦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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