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2022年6月30日《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莘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莘政办〔2022〕13号)。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莘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股股长 刘树维
一、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目前,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3%,农机总动力达到200.8万千瓦,其中拖拉机6635台,联合收获机械2651台,对照《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申报条件》,我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但仍存在着创建工作开展不均衡、创建氛围不够浓厚、农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为用好优势条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莘县农业农村局在深入调研、借鉴外地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2022年莘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
二、创建的最终作用是什么?
答: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2年,全县达到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标准要求,争创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
三、创建工作分几个步骤?
答:创建工作可以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创建准备(2022年6月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宣传发动。二是集中创建(2022年6月底至7月中旬)。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作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行动结合起来,强化联合执法,提高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自查迎检(2022年7月下旬至8月)。对照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标准,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收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编制宣传我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展示我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成果,迎接省级考评验收。四是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12月)。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莘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股股长陈景霞
联系电话:7197922、719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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