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解读

部门文字解读《2022年莘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1 14:55:00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11371522004234955Q/2022-13244472
名称: 部门文字解读《2022年莘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莘县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7-01

       一、文件出台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我县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由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出台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20]1号)《山东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 年聊城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22]11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四项,分别从任务目标、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并附:莘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任务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2年,全县达到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标准要求,争创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

(二)实施步骤

1、创建准备(2022年5月底前);

2、集中创建(2022年6月至7月中旬);

3、自查迎检(2022年7月下旬至8月);

4、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12月)。

(三)责任分工

1、应急管理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协作,共同负责“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创建工作的指导,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各镇(街道)“平安农机”建设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2、交通运输部门。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对超限车辆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加大财政倾斜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管理和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4、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重点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证,坚决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套牌、使用伪造号牌、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年检、驾驶证年审及驾驶人培训关口。按照一人一档、一机一档的要求,规范驾驶(操作)人员、农业机械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基础台账;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修订《莘县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农机安全宣传。

5、教育部门。将农机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交警部门: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的管理,预防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目标管理,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农机安全员或农机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作用,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相关基础台账,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2、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3、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成效。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莘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股股长陈景霞

     联系电话:7197922、71979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郑重声明联系我们隐私保护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