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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7-03 17: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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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莘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7-03

莘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莘政发〔2022〕37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普惠实施,全市广大农机手、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高涨,大马力拖拉机、高性能收割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等农机具保有量迅速增加,但由于农机作业环境复杂、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加上驾驶操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普遍较为薄弱,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严峻挑战。农机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三是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四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五是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建设;六是持续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七是扎实开展变型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专项整治;八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惠民各项措施;九是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本《通知》中保障措施主要有三方面:

(一)加强考核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极开展工作,将其列入本级安全生产的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传授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完善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政策,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倾斜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开展。

(三)强化责任监督。要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莘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方式:莘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股股长陈景霞

          联系电话:7197922、719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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