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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字解读《莘县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04 09: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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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文字解读《莘县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莘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2-04

一、补贴政策有何改革?

2016年开始,将中央农资综合补贴、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发放一次。

二、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农字〔2024〕5号)。

三、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范围有哪些?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全县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已审批为企业建设用地种植的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的小麦,违规占用河道种植的小麦等,不纳入核定范围;林粮间作、果粮间作的小麦,按一定比例折实上报。

四、每亩补贴多少钱?

按照120.63元/亩的标准。

五、根据什么面积进行补贴?

根据种植主体在自己拥有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种植小麦的面积进行补贴。

六、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

答:以农户为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农户当年的补贴面积经过层层审核,由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手中。

七、各级责任有哪些?

1、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单截止日前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的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

2、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责任。镇(街道)出现大面积虚报、漏报或小麦面积核实错误严重的村,及存在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对相关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发现问题如何举报?接到举报如何处理?

答: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据事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到法律保护。

十、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具体联系人:李哲

咨询电话:0635-712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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