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法委发〔2021〕4号)、《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8〕14号)》、《莘县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等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拟聘任外聘法律顾问人员18名。现将拟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635-7390602。
附件:拟聘任外聘法律顾问名单
莘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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