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莘县印发了《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县政府批准县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9项)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2项)。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编辑:莘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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