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莘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以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安排。会议要求对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2〕1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5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27号)
三、出台目的
排查整治我县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各时间阶段的主要任务,对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常态化管理。同时,制定保障措施,推动排查活动落实生效。
五、主要任务
通过“业主自查、村居主办、镇街主责、县级主导”四级联动的排查方式,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的基本信息、安全状况、使用情况、合法合规情况进行排查、鉴定,力争2023年5月底前摸清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分类整治工作,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之后在建设施工、使用安全、审批监管、基层巡查、制度建设等方面全面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六、房屋整治
1、通过维修、加固、限制用途等措施可消除隐患的,整治隐患。
2、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拆除。
3、违规建设、危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事故的,严厉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常鹏
咨询电话:0635-732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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