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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字解读《莘县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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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文字解读《莘县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11-13



近日,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莘县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方案》的政策背景

“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2021年10月,省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责任分工》,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即“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在之后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上,省委省政府都对“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突出抓好“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整县制推进黑臭水体清零,完成30个县(市、区)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

二、出台《方案》的依据

1. 2016年7月2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2016年7月2日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 201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4. 2022年4月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出台的《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

5、2022年6月市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出台的《聊城市城市排水 “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

二、出台《方案》的工作目的

确保2024年莘县建成区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新建及改造城市雨污水管网37.4公里;2025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目标全部实现,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进行系统总结,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2023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IV类标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

三、《方案》的重要举措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的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绿色低碳、循环利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补齐城市建成区排水设施短板,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全力建设“六个新聊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主要包括三个行动。一是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同步实施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新建区域实行雨污分别排放,逐步理顺排水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二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目前,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下一步主要是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开展动态排查,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一河一策”原则进行整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健全完善长效管理体制和水质定期监测机制,防止返黑返臭。三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既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新增工艺单元、优化工艺流程、加强管理等方式,将出水水质提标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将再生水利用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做到应用尽用、能用全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多方筹集资金、建立激励机制、严格督导推进和强化宣传引导。成立城区雨污分流和黑臭水体“双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内投资等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立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工作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联系人:邵胜利

咨询电话:0635-719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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