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姓名:王华顺
职务: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所在单位: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期,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莘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现将《通知》的相关内容做一下简要介绍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为集体土地流转价格提供依据,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莘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2021年初,完成了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内业数据处理等工作,结合土地定级划分情况,形成了初步成果。并于 2021 年 5 月 7 日组织了莘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听证会,对成果进行了修改完成。2022年7月2日,基准地价成果顺利通过省市专家验收,同时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成果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基准地价的内涵
(一)集体建设用地
1、权属类型: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2、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中,宅基地明确为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家庭成员生活居住用途。
3、土地使用权类型:商服用地、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为宅基地使用权。
4、基准日:2020年1月1日。
5、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宅基地无年期限制、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土地开发程度设定:Ⅰ级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场地平整),Ⅱ级为“四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及场地平整)。
7、容积率:商服1.2、宅基地0.7、工业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8、其他有关事项:宅基地基准地价仅限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二)集体农用地
1.基准日:2020年1月1日。
2.用地类型:耕地。
3.权属类型:集体土地。
4.土地权利类型:承包经营权、经营权。
5.土地权利年期:30年。
6.耕作制度: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二熟。
7.农田基本设施状况: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灌排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
三、基准地价成果
(一)集体建设用地成果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 区片 | 商服用地 | 宅基地 | 工业用地 | 公服Ⅰ类 | 公服Ⅱ类 |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
Ⅰ | Ⅰ-1 | 390 | 26 | 285 | 19 | 204 | 13.6 | 246 | 16.4 | 204 | 13.6 |
Ⅰ-2 | 360 | 24 | 255 | 17 | 185 | 12.33 | 227 | 15.13 | 185 | 12.33 | |
Ⅱ | — | 285 | 19 | 200 | 13.33 | 165 | 11 | 185 | 12.33 | 165 | 11 |
注:公服Ⅰ类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服Ⅱ类包括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用地。
(二)集体农用地成果
莘县集体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 经营权基准地价 | 承包经营权基准地价 |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
Ⅰ | 36 | 2.4 | 45 | 3 |
Ⅱ | 30 | 2 | 36 | 2.4 |
Ⅲ | 24 | 1.6 | 3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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