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莘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莘政发〔2023〕6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我县组织开展了三级保护古树认定工作,共认定三级保护古树54株、三级保护古树群1处,现予公布。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宣传,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各方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
附件:1.莘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
2.莘县三级保护古树群名录
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莘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
附件2:
莘县三级保护古树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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