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莘政发〔2022〕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22年4月12日,县政府公布了《莘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发展改革局承办的《莘县热电联产“十四五”规划》《莘县2030年碳达峰工作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莘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应急局承办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6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承办的《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莘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县残联承办的《莘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妇联承办的《莘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莘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等5项决策事项调整进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莘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莘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莘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莘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 | 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3 | 莘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4 | 莘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 | 县妇联 |
5 | 莘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 县妇联 |
6 | 莘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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