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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字解读《关于调整<莘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2-12-08 09: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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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文字解读《关于调整<莘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单位:莘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12-08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莘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12日公布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于2022年12月x日印发《关于调整<莘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公开。因上级有关规划方案等还未出台实施,导致部分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无法完成,根据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目录事项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决策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出台目的

编制决策事项目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动态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对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管理,强化政令统一,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以参与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的作用,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决策事项从源头上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法治莘县建设。

四、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1.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4.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6.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7.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五、重要举措

(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照上级要求,县司法局早部署、早行动,年初即启动了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确定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入目录,以县政府正式文件公布。因省市有关规划方案等还未出台实施,导致部分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无法完成,根据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目录事项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决策事项共6项。

(二)列入目录的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由起草部门负责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县司法局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对县政府网站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年底前进行全年事项目录总公开,记载全年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情况。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王国玉

咨询电话:1870635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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