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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字解读《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2-01-28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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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2MB2846245E/2022-13243098
名称: 专家文字解读《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单位: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1-28


一、出台《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的政策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16〕26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目前聊城市大部分区县都已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如阳谷、高唐等。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我县亟需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

二、出台《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的目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完整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高位协调、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统筹机制,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组织机构

  成立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城管委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燕塔街道、莘亭街道、莘州街道、东鲁街道和综合执法局等为成员单位。

(二)明确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职责

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研究决策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管理与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等。    

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城市管理委员会处理城市综合管理重大事项和突发性事件,对城市综合管理日常工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和调度;组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城市综合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收集整理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巡查检查、交办督办、督查考核、评比通报、奖惩兑现等工作;负责承办县城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明确工作制度

    莘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议事制度。

解读机构: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635-7326008

  


                                         解读人: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安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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