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机构职能一键查
办公电话: 0635——7512168
传真:无
邮政编码:252400
邮箱:stdzb123@126.com
办公地址:莘亭街道办事处北安街一号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春冬)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夏秋)(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
(二)负责辖区内党建工作,领导、协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党组织,负责抓好其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调党政群各组织的活动和关系;组织开展辖区内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统战工作。
(三)制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街道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街道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辖区内人民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扶贫、司法、社会保障、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五)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负责社区居委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协调、督促辖区内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科普工作;协调和管理环保、文体、教育、卫生、残联等工作。
(七)负责安排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任务,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专业管理部门在本辖区的基层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沛然
办公电话:15265555006
办公地址:莘县莘亭街道北安街一号院
机构职能:1、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2、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3、负责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递和催办工作;4、负责安排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5、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工作;6、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江山山
办公电话:15265536689
办公地址:莘县莘亭街道北安街一号院
机构职能:1、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领域的工作;2、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等领域的工作;3、负责统战工作;4、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负责人:朱英旺
办公电话:13706353029
办公地址:莘县莘亭街道北安街一号院
机构职能:1、负责宣传贯彻“三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等领域的工作;3、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4、负责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工作;5、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
负责人:种丽敏
办公电话:15966227897
办公地址:莘县莘亭街道北安街一号院
机构职能:1、负责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2、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辖区企业、商业贸易管理以及投资促进项目的引进与落实;3、负责做好工信、统计、科技等领域的工作;4、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劳动用工、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
负责人:赵迎军
办公电话:13306356687
办公地址:莘县莘亭街道北安街一号院
机构职能:1、负责全街道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域相关工作;2、负责民政、信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工作;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以及农村退伍士兵、复员士官等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领域的工作;4、负责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5、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
负责人:叶腾
办公电话:15166510006
办公地址:莘县莘亭街道北安街一号院
机构职能: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专项整治工作;2、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村民小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4、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负责街道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6、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
负责人:马晓阳
办公电话:13963007903
办公地址:莘县莘亭街道北安街一号院
机构职能:1、负责代表办事处统筹本行政区域所有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2、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办事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3、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4、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5、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6、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