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机构职能一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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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春冬)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夏秋) ,(节假日除外)
(一)承担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的责任;承担起草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承担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的责任;承担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的责任;承担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责任。
(二)承担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的责任;承担指导协调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的责任;承担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的责任;承担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承担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的责任;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责任;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的责任;承担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的责任;承担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街道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责任;承担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的责任。
(四)承担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资金安排意见的责任;承担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的责任;承担管理全县排污费的征收工作的责任;承担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责任;承担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责任。
(五)承担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承担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承担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意见的责任;承担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责任。
(六)承担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的责任;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
(七)承担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责任;承担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责任;承担向县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责任;承担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责任。
(八)承担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落实地方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规划的责任;承担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承担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的责任;承担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的责任。
(九)承担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的责任。承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责任;承担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的责任;承担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的责任。
(十)承担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的责任;承担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的责任。
(十一)承担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建议的责任;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的责任;承担管理全县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的责任;承担受县政府和省市环保部门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的责任。、
(十二)承担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承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敬国
办公电话:0635-7110575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博
办公电话:0635-7110580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车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负责深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维护、更新的管理。
负责人:陈菁
办公电话:0635-7110584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主要是负责单位内部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和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堡垒作用,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
负责人:王金荣
办公电话:0635-7110576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负责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全县生态环境行政表彰有关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人:王关永
办公电话:0635-7110587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县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分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分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菁
办公电话:0635-711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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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生态环境相关内容。负责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等综合性业务的调度、汇总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承担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利荣
办公电话:0635-711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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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拟订全县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负责人:马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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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县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指导编制城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落实省会城市群区域以及传输通道城市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组织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的验收及年审工作。负责“四减四增”工作专班推进工作。
负责人:姬长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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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拟订全县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监督管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全县加油站防渗改造验收工作。
负责人:蒋晓辉
办公电话:0635-711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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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县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人:陈翰韵
办公电话:0635-711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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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生态环境公益活动。
负责人:王关永
办公电话:0635-7110992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承担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县生态环境应急预案。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负责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负责人:张秀英
办公电话:0635-7110992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负责人:岳治国
办公电话:0635-711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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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负责对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督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制度规范、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环保部、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协调联络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负责环境信访工作,负责安保维稳工作的开展。
负责人: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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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主要职能为执法监测,具体工作接受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支持配合全县环境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承担相应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负责人: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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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负责全县环境综合监管平台运维工作,逐步建设实施智慧环保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在线监测、在线执法、网格化在线监管等各项环境信息化工程的实施。
负责人:王蕊
办公电话:0635-711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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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负责全局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局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办法和制度;承担规定范围的公务接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等工作;指导局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推动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发展;负责统一调配、管理局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
负责人:王建房
办公电话:0635-711058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加强对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调整完善环境执法职能,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环境执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分区域设立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中队,加强镇街环保工作,健全镇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网格监管节点、监管对象、监管职责,逐步完善三级网格、三级子网格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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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武阳街中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按照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依法监管环境监测机构。